孕21-24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主要目的是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孕婦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,以便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,控制血糖水平,降低母兒并發(fā)癥的發(fā)生風險,保障母嬰健康。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導致胎兒過大、羊水過多、早產(chǎn)、胎兒窘迫等不良后果,同時也會增加孕婦發(fā)生妊娠期高血壓、感染等并發(fā)癥的風險。孕婦需在檢查前空腹8-12小時,一般在清晨進行檢查。先抽取空腹靜脈血5ml,測定空腹血糖值。然后將75g無水葡萄糖粉溶于300ml溫水中,讓孕婦在5分鐘內(nèi)喝完。從喝第一口糖水開始計時,分別在1小時、2小時后各抽取靜脈血5ml,測定相應時間點的血糖值??崭寡侵祽陀?.1mmol/L,1小時血糖值應低于10.0mmol/L,2小時血糖值應低于8.5mmol/L。若其中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,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